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自然資源聽證規(guī)定》(自然資源部第6號令)等有關規(guī)定,我局擬就清遠市錦鴻環(huán)??萍加邢薰久麻e置土地處置事宜進行聽證,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2024年7月29日上午9點30分
二、聽證會地點: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城分局6樓613會議室
三、聽證機構(gòu):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城分局
四、聽證申請人:清遠市錦鴻環(huán)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聽證內(nèi)容:
清遠市錦鴻環(huán)??萍加邢薰久?宗國有建設用地已被我局認定為閑置土地,存在規(guī)定動工開發(fā)建設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fā)建設的情況,閑置原因為企業(yè)自身原因。地塊位于清遠市清城區(qū)源潭鎮(zhèn)連安村委會,面積112506.67平方米(約168.76畝),土地用途為工業(yè)用地。
根據(jù)《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第十四條有關規(guī)定,我局將采取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繳土地閑置費。我局已向清遠市錦鴻環(huán)??萍加邢薰鞠掳l(fā)《閑置土地處置聽證權利告知書》(清自然資發(fā)(清城)(通知)﹝2024﹞19號),當事人提出聽證申請,我局現(xiàn)組織聽證。
六、注意事項:
(一)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要求參加聽證會的,請于聽證會舉行前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
(二)參加聽證會的人員應當遵守會場紀律,遵守聽證會規(guī)則,服從聽證主持人的安排。未經(jīng)聽證主持人同意,不得錄音錄像或拍照。
(三)參加聽證會的人員應當準時到場;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的,或者未經(jīng)聽證主持人允許中途退場的,視為放棄聽證。
(四)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申請延期舉行,需在2024年 7月 12日前向我局提出,由我局決定是否延期。若無正當理由提出延期申請,我局不予采納如期開展聽證會。
(五)若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聽證,又無提前說明理由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我局有權利終止聽證。
特此公告。
(聯(lián)系人:林琳,電話:0763-3344188)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6月26日